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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林业厅关于330千伏黄河炳灵水电站线路路径方案的意见

甘肃省林业厅关于330千伏黄河炳灵水电站线路路径方案的意见
(甘林资函字〔2007〕217号)


甘肃省电力公司兰州超高压输变电公司:
  你公司《关于330千伏黄河炳灵水电站线路路径方案的的函》(兰高工程〔2007〕28号)收悉。经研究,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同意330千伏黄河炳灵水电站输电线路穿越甘肃黄河三峡湿地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的选线方案。
  二、该项目批准立项后,你公司必须按照《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林业局《征用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主动与永靖县农林局共同对占用林地的面积、地类、林种、采伐林木等内容进行现场调查确认,依法办理占用林地和采伐林木审核审批手续并缴纳有关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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