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通知
(甘林办函字[2007]219号)
厅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在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政府机构节能减排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07]67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厅直系统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到2010年厅直单位以2005年为基数,实现节电20%以上、节水20%以上、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能耗分别降低20%以上、人均办公纸张使用量减少20%以上、单台公务用车平均耗油量减少20%以上的目标,结合林业行业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节约资源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加强机关节能减排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必然要求,是继承和发扬勤俭节约优良传统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单位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做好节能减排工作,不仅有助于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有效节约资源,更重要的是通过机关单位的示范表率作用,增强全社会的节能减排意识,推进全社会开展节能减排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意义,既要在履行职能过程中始终坚持节约优先的原则,切实把节约资源的理念和要求贯彻到林业各项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去,又要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方式,完善工作措施,把机关自身节能减排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做出表率。
二、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节能减排工作任务的落实。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的有关政策和目标任务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按期完成。当前,要结合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几项节能减排工作:
(一)突出抓好节约用电。一是要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办公室、会议室等办公区域夏季空调温度设置应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空调温度设置应不高于20摄氏度。对于配置的空调,要在节能诊断的基础上,实施空调系统节能改造,更换高能耗设备,加装变频器等节电装置。二是要做好照明系统节电工作。除室内亮度不够外,要尽量使用自然光,以减少照明设备电耗。办公照明提倡使用台灯。离开办公室时间较长或下班时要随手关灯。大力推广使用节能灯具,走廊、通道、卫生间等公共区域的照明灯要安装自动控制开关,坚决杜绝白昼灯、长明灯。三是要加强用电设备管理。使用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时,要尽量减少待机消耗,长时间不用和下班后要及时关闭。加强对电开水器的管理,实现定期开关制度,并积极推广使用新型节能开水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