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奖项设置
共设组织奖、布展奖和产品奖三个大类奖项。
(一)组织奖:布展工作积极,组织得力,展示产品品种多,客商多,交易量大,相关主题活动开展效果好的参展单位。奖励数量不超过参展单位总数的60%。
(二)布展奖:展厅布设新颖美观、地域特色表现突出,展出效果好的参展单位。设三个奖励等次,一、二、三等奖比例为1:2:3。
(三)产品奖:按本次展交会经济林果产品鲜果、干果、木本粮油、木本药材、调料香料、森林食品、果品加工、包装贮藏材料和其它等九个类别;花卉产品鲜切花(包含鲜切叶)、盆栽植物(含盆花、盆景)、种球种苗、干花与平面压花、插花和其他等六个类别;森林旅游及其它类,分别组织评奖,设金奖、银奖、铜奖三个等次,授奖数量为各类产品申报总数的30%,金、银、铜奖比例为2:3.5:4.5。森林旅游产品评选“甘肃省森林生态旅游十大景点”。
五、评奖方法
(一)组织奖
组织奖面向各参展单位,由组委会评委会各成员进行考评打分,按分数排出名次,确定获奖单位。评奖打分采用百分制,其中筹展参展组织工作占40分,展示效果占20分,产品交易量占20分,主题活动效果占20分。
(二)布展奖
布展奖原则上面向展交会展览区的所有展厅,由组委会评委会各成员进行现场考评打分,按分数排出名次,确定获奖单位。评奖打分采用百分制,其中展厅设计占30分,主题表现占40分,整体效果占30分。布展水平太差的不评奖。
(三)产品奖
产品奖面向所有参与申请报奖的经济林果、花卉、森林旅游及其他类产品。
经济林果和花卉类产品鉴评方法以感官鉴评和物理检测鉴评方法为主,部分产品参照化学成份分析指标及产品生产规模、产量、单产、销售收入、质量认证等项目。评奖打分采用百分制,其中产品质量占40分,生产规模占20分,经济效益占20分,产品商品率占20分。由组委会评委会和评委会内设的经济林果类、花卉类两个专家组对每个报奖产品逐一逐项打分。最后按照评委会分值比重占20%,专家组分值比重占80%的比例计算得分,排出名次,确定获奖产品。在经济林、花卉类获奖产品中,组委会评委会将评选出“甘肃省十大名果”和“甘肃十大名花”。
森林旅游类产品评奖工作由组委会评委会和评委会内设的森林旅游及其它类专家组根据现场展示效果、旅游景点设施建设、旅游产品开发和近年来业绩等情况,共同评选出甘肃省森林生态旅游十大景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