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报送2007年度兰州市建设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职改[2007]211号)
各县区人事局、城建(建设)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委属各单位:
兰州市建设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拟定于2007年10月下旬召开本年度的评审会议,现将报送2007年度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审条件
(一)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符合《甘肃省建设工程中、
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标准(试行)的通知》(甘人事[2003]129号)和《关于职称评聘中有关问题的规定》(甘职改办[2003]9号)等文件规定。
(二)破格晋升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符合《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甘职改办[2004]4号)等文件规定。
(三)外语要求按《关于印发<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及成绩使用办法>的通知》(甘人职[2007]18号)和《关于职称评聘中有关问题的规定》(甘职改办[2003]9号)执行。
(四)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按《关于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统一考试的通知》(甘职改办[2003]2号)和《关于职称评聘中有关问题的规定》(甘职改办[2003]9号)执行。
(五)继续教育按《兰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兰人事[2001]84号)执行。
(六)年度考核按《关于职称评聘中有关问题的规定》(甘职改办[2003]9号)执行。公示制度按《甘肃省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行公示制度的意见》(甘职改办[2001]1 3号)执行。凡推荐评审人员,其有关情况均应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的时间为七天(星期六、日除外),公示后的结果,由单位写出书面报告,用正式公文打印后随同本单位评审材料一并报送。
二、申报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二)《评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一式25份,按规定必须打印,没有条件打印的单位必须用黑色正楷字体书写工整,表面平净整洁,用A 3复印纸复印,否则不予受理。
(三)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应有公开发表的本专业论文,或者一篇经同行业本专业高级工程师审阅并签署意见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四)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个人申请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