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报检员证》延期审核的通知
各报检单位及报检员: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有关规定,《报检员证》的有效期为2年。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报检员的注册管理工作,即日起,我局将对已到有效期的《报检员证》进行延期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出延期申请的时间:
《报检员证》有效期为2年,报检员应当在其《报检员证》有效期满之日前60日起至有效期满之日前30日之间,向发证检验检疫机构提出延期申请。被暂停报检资格的报检员,也应按规定提出延期申请,未按时提交申请的,《报检员证》及《报检员资格证书》将失效。
我局对2007年9月底之前到期的《报检员证》已做延期处理,10月31日到期的《报检员证》请自行提出延期审核申请。
二、申请程序:
报检单位、报检员通过在中国电子检验检疫http://www.eciq.cn(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报检员注册申请〈企业用户〉)提交延期审核申请。
符合有关规定的将自动审核通过,《报检员证》有效期延长2年;如果延期审核未自动通过,申请人应打印“《报检员证》延期申请书”,到发证机构办理延期审核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