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加强秋季造林工作的通知
(甘林造函字〔2007〕358号)
各市(州)林业(农林)局,厅直有关单位:
立秋以来,全省各地降雨普遍增多,土壤墒情较好,为秋季造林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抢抓有利时机,全面动员部署,采取得力措施,切实抓好今秋造林工作,确保2007年营造林任务全面完成。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点,确保造林质量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按照退耕、天保、三北等林业重点工程年度建设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如期保质保量完成全年造林任务。要大力推广容器育苗、ABT生根粉、地膜覆盖、林木菌根应用等造林实用技术和模式,切实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要积极探索有效的管护和抚育机制,推行集中连片、专人管护和专业队抚育等有效方法,提高抚育质量,确保造林成效。要狠抓封山禁牧和舍饲圈养工作,巩固造林绿化成果。同时,省厅确定的万亩优良乡土树种繁育推广基地及经济林果“4316”基地建设县,要加大指导和督查力度,认真总结建设经验,切实将基地建设抓实抓好,真正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二、强化措施,狠抓补植补造
要按照巩固成果、确保质量、完善政策、稳步推进的总体要求,扎实搞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三北四期工程。年度造林任务尚未完成的市、州,要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秋季全面完成年度造林任务。同时,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通过专项检查、工程监理、检查验收等手段,全面摸清补植补造面积,逐地块落实补造任务,加大补植补造力度,确保达到国家标准。要挤干水分,确保足额完成造林任务,造一片、成一片、见效一片,为全省林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三、积极行动,推进新村建设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狠抓林业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要以兴林富民为中心,积极投身“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行动,加大林业生态小康村镇建设力度,大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农村小康社会建设和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要动员组织林业职工和社会各界群众积极参加“爱我家乡、美化家园”活动,将绿化美化家园活动推广到全社会,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参与造林绿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全民参与造林绿化活动成为一种社会时尚,促进社会办林业的发展,为林业推进新农村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四、强化监理,认真严查重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