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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大古铁路运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大古铁路运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宁价经发【1996】2号)
大古铁路公司:
大古铁路自一九九五年十月二十日正式通车以来,对灵武矿区和大坝电厂的建设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了使其能够正常连续营运。经研究,大古铁路运价在我局没有制定新的运价之前,仍按自治区物价局宁价(经)发(1995)163号(关于制定大古铁路施工期间临管运价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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