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林业有害生物检疫工作的通知
(甘林造函字[2007]382号)
各市、州林业(农林)局、厅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检疫工作,有效遏制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扩散蔓延,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建设成果,促进对外贸易和交流,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林业有害生物检疫工作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际国内贸易日趋频繁,我省大部分地区成为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的重灾区,不仅对森林健康和生态环境建设构成重大威胁,而且直接影响到我国的对外贸易和交流,影响到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因此在新形势下,各地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提高对加强林业有害生物检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抓检疫就是抓重点、就是保资源、就是促和谐的思想,明确森检机构的根本任务和职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有效遏制和扭转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传播蔓延的势头,切实保护好生态建设成果,维护生态安全,维护社会和谐。
二、落实责任,不断提高林业有害生物检疫工作水平
林业植物检疫是国家林业局开展森防“四率”目标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地要认真学习先进省、市的好经验、好做法,把林业植物检疫纳入重要的工作日程,明确检疫责任,强化职能,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检疫工作水平。一是要将检疫工作与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相结合,建立健全检疫工作责任制,将林业有害生物执法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量化考核,年度“案件查处率”指标要达到100%。年初建账,年中查账,年底交账,严格考核,做到目标、任务、责任、措施“四落实”。二是要将检疫工作与落实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预案相结合,认真实施《
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置办法》,准确掌握重大外来有害生物应急预案的启动程序和处置办法,加强演练,面对突发疫情,能够迅速、准确地按有关规定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处置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能力,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三是要积极主动地开展部门间的交流与协作,切实加强与出入境、农业、气象、交通、铁路、民航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部门间的信息通报制度,定期互通情况,互相配合支持,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做好检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