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启用天然林保护工程新季报和年报的通知
(甘林天便函字[2007]019号)
天保工程区各市(州)林业局,厅直各单位、白龙江林管局、小陇山实验局:
为全面掌握工程建设动态,适应天保工程建设管理的新要求,国家林业局制定了新的天保工程季报和年报表(天综通字[2007]36号),现印发给你们。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新旧报表的衔接工作,做好县局级信息员的培训,确保信息报告的连续性和准确性。
一、新季报在2007年四季度报表时开始启用,上报时间为每季度次月5日以前。年报的上报时间为次年2月10日以前。
二、新季报在原季报基础上进行了简化,但是年报的指标较多,各单位信息员要认真学习天保工程报表指标解释(附件3),正确理解各项指标含义,确保填报数据的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