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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开展2007年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实绩核查工作的通知

  在组织各工程县、工程实施单位开展工程实施情况自查,摸清情况、查找问题的基础上,国家林业局组织核查组,分别到各工程省进行核查,并对每省随机抽取若干个工程县进行深入调查。核查工作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看管理文件、查看技术资料和图表、实地调查外业小班、核对有关数据、走访农户了解情况等方式进行。
  三、几点要求
  (一)各市州、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退耕还林管理实绩核查工作,将其作为了解基层工程管理情况、更加有针对性地加强工程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巩固和发展退耕还林成果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在年底各项工作任务较重的情况下,统筹安排,确保核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市州、各有关单位要尽快部署各工程县和工程实施单位开展工程管理自查工作,认真填报有关数据。各市(州)林业(农林)局、有关单位要于11月30日前汇总填写有关表格(见附件),并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及全国退耕还林工作会议精神、巩固成果专项规划编制、阶段验收、调查摸底和自查整改等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汇报材料,并对确保造林质量、市级对县级自查工作的监督检查、复耕原因、征占用、确权发证、技术培训情况,以及工程建设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对今后工作建议等情况写出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和有关数据要以正式文件上报省厅。
  附件:2007年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实绩核查情况表(表1、2、3)

  二ΟΟ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
  2007年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实绩核查情况表

  表1:______市(州)退耕还林工程成果巩固情况表

1、历年累计完成工程面积:   万亩,其中退耕地还林:   万亩,荒山造林:   万亩,封山育林:  万亩;退耕地还林保存面积:  万亩,保存率   %;荒山造林保存面积:  万亩,保存率   %;复耕:   万亩,占退耕地还林      %;征占用:  万亩,占退耕地还林    %
2、历年任务安排的工程县总数:  个,乡镇:  个,村:  个,农户:  户,农民:  人
3、到目前为止,累计补植面积:     万亩,占总面积的    %,其中:退耕地还林累计补植面积:  万亩,荒山造林累计补植面积:  万亩
4、已进行了幼林抚育的面积  万亩,占  %;其中:退耕地还林  万亩,荒山造林   万亩
5、工程区内退耕还林后落实了管护责任的面积:   万亩,占    %
6、截止2007年10月,历年退耕地还林林权登记发证面积:  万亩,占    %
7、截止2007年10月,历年荒山造林林权登记发证面积:  万亩,占   %
8、工程区内封山禁牧的县数:     个,占    %;面积:    万亩,占    %
9、工程区内已经或可以形成后续产业涉及的农户数:    户,占   %
10、截止2007年,全市(州)原政策补助已到期总面积:        万亩,其中:经济林:         万亩,草:     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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