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制定大古铁路施工期间临管运价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宁价经发【1995】163号)
大古铁路公司:
你公司报来大古铁字[1995]25号《大古铁路试营运期运价及收费项目申请报告》收悉。大古铁路是国家开发银行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合资建设和经营的铁路,也是我区第一条地方铁路、它的建成营运对灵武矿区和大坝电厂乃至我区的经济发展都将起着积极推动作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大古铁路在施工期间临管运价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大古铁路:从大坝电厂专用线交接口一一古窑子车站全长7O公里;灵武矿务局灵新专用线:从古窑子车站一一灵新矿装车点全长3.86公里;大坝电厂专用线全长3.5公里;以上三条线相加总长核定为77.36公里,运价核定为每吨公里0.24元。大坝电厂铁路专用线运营收入做为大坝电厂、大古公司、灵武矿务局运输协调资金,由大古公司建立专户储存,在自治区物价局监管下用于协调不可预见支出。
二、按现行公路运输费用:每吨达到大坝电厂30.06元为基数,由大古铁路公司和灵武矿务局分别与大坝电厂按现行施工期间临管运价及费用结算。
三、在灵武矿区灵新大井装车系统未投产前所发生的短途运杂费现暂按以下标准办理:按照以公路到厂价30.O6元/吨,扣除大古铁路公司运费16.80元/吨,取送车费O.77元/吨、大坝电厂铁路专用线使用费0.84元/吨和灵武矿区铁路专用线使用费O.93元/吨以外10.72元/吨作为灵武矿务局因使用铁路运输而发生的短途运杂费(含火车装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