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①世界比赛为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洲际比赛为亚运会、亚洲锦标赛、亚洲杯赛;全国比赛为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
②集体项目的非主力队员成绩补助按主力队员补助的60%计算;
③非全运会项目的全国比赛成绩补助按全运会项目的成绩补助60%计算;
④创纪录的成绩补助按所参加比赛层次的第二名的成绩补助计算。
五、经费来源
退役运动员自主择业经济补偿所需资金,由省财政纳入年度预算统筹安排。大部分由省财政解决,不足部分由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弥补。省体育局每年底前根据下一年自主择业退役运动员的情况,提出所需经费预算,向省财政提出申请,由省财政进行统筹安排。
六、其他有关问题
1、本实施意见未涉及到的有关安置事宜,仍按甘肃省人民政府批转下发的《关于退役运动员安置工作的意见》执行。
2、自主择业退役运动员享受一次性经济补偿后,不再执行人薪发〔1994〕12号文件规定的一次性退役费制度。
3、自主择业退役运动员和训练单位脱离关系后,发给相关的证件,作为退役运动员再就业时的证明。
4、各市(州)可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自主择业退役运动员经济补偿实施意见。
5、凡是2006年1月1日以后新招收入队的运动员,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办法,与训练单位签订退役后自主择业的协议。
6、本实施意见的解释权在甘肃省人事厅。
甘肃省人事厅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体育局
二〇〇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退役运动员自主择业申请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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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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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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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 生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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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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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 队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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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 役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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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 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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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 治 面 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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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 份 证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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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获得的
最好运动成绩
| 比赛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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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地点 比赛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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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成绩和获得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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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自愿不要组织安置工作,办理解除工作关系手续,自主择业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偿费。
申请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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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领一次性经济
补偿费数额
| 人民币大写
| 小 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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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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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年 月 日(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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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事 处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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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年 月 日(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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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 领 导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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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 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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