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政府国资委、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的通知
各省属企业,各市、州政府国资委(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
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和《
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5250号)等文件精神,加快省属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步伐,现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国有企业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一项重要举措。目前,省属企业“三类资产”总额为181.5亿元,占企业全部资产的21.1%,涉及职工14.7万人,占企业职工总数的47.6 %。省属企业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的任务十分繁重。从省属企业实际出发,积极推进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对于精干和做大做强主业、加快结构调整、改善资源配置结构、分流安置富余人员、促进职工再就业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将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扶持政策延长至2008年,为推进省属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提供了难得机遇。省属企业要充分认识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按照国家和省上有关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政策规定,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推进、规范操作、重在发展”的基本思路,合理界定辅业改制分离范围,进一步加快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步伐,力争在三年政策有效期内基本完成省属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任务。
二、工作原则
1、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统筹协调的原则。充分考虑企业、职工和社会的承受能力,整体规划,分步实施,保持企业稳定。
2、坚持与企业结构调整、引资重组和做强主业相结合的原则。以加快发展为目标,促进企业股权结构、组织结构、人员结构的优化。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规范操作,维护国家、企业及职工的合法权益,防范国有资产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