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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委托加工生产备案工作的通知

  (三)依照《合同法》应包括的内容。如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五、委托加工备案申请程序:

  (一)企业在甘肃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在线办公网(网址:qyxk.gszl.gov.cn)下载或到所在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取《委托加工备案申请书》并填写;

  (二)企业将申请材料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对申请的材料及委托加工备案合同进行初审;

  (三)企业持初审符合要求的委托加工备案合同到具有资格的公正部门公正;

  (四)企业将所需申请材料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五)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自收到备案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备案。

  六、委托加工生产备案申请书为全国统一格式,委托方和被委托方所在省都应该在其申请书栏内签署备案意见并盖章,备案申请书才能生效,有效期从最后一个省签署备案意见时间算起。单方面省份签署的委托备案申请书无效。

  各市、州局要加强对委托、被委托企业的日常监管,对不备案或擅自改变标注方式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条例实施办法》第117条严肃查处。

  附件:委托加工备案申请书

  二○○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委托加工备案申请书

  产品类别                   
  委托产品名称                 
  委托企业名称              (盖章)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被委托企业名称             (盖章)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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