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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甘肃省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的通知

  注:1、附件8的5张统计表的电子文本发送至wugj@gszl.gov.cn,联系电话0931-8836166,传真0931-8816000;
  2、“合格等级”栏按照现场核查结论填写;
  3、“备注”栏中注明“发证”或“换证”。

  附件8-2:
  不予行政许可企业汇总表

  填报单位(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企业名称

产品名称

住所

生产地址

不予许可原因

不予许可日期

备注

1

北京市XXX面粉厂

小麦粉(通用)

北京市XX区XX街XX号

北京市XX区XX街XX号

现场核查不合格

200x年x月xx日

发证

2

 

 

 

 

 

 

 

3

 

 

 

 

 

 

 

4

 

 

 

 

 

 

 

5

 

 

 

 

 

 

 

6

 

 

 

 

 

 

 

 

 

 

 

 

 

 

 

注:1、“不予许可日期”填写发放不予许可决定书的日期;

  2、“备注”栏中填写“发证”或“换证”。



  附件8-3:
  重新核查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汇总表

  填报单位(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企业名称

产品名称

住所

生产地址

检验方式

食品生产许可证书编号

有效期至

发证日期

重新核查后情况

备注

重新核查日期

住所

生产地址

有效期至

1

北京市XXX面粉厂

小麦粉(通用)

北京市XX区XX街XXX号

北京市XX区XX街XXX号

自行检验

QS11xx xxxx xxxx

200x年x月xx日

200x年x月xx日

200x年x月xx日

 

北京市XX区XX街XXX号

200x年x月xx日

2

 

 

 

 

 

 

 

 

 

 

 

 

 

3

 

 

 

 

 

 

 

 

 

 

 

 

 

4

 

 

 

 

 

 

 

 

 

 

 

 

 

5

 

 

 

 

 

 

 

 

 

 

 

 

 

6

 

 

 

 

 

 

 

 

 

 

 

 

 

 

 

 

 

 

 

 

 

 

 

 

 

 

 

 

 

 

 

 

 

 

 

 

 

 

 

 

 

注:“备注”栏若没有填写“无”。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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