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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2006年度质量兴市工作总结和2007年工作的通知

  工作责任制应规定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负责编制年度质量兴市(县)工作计划;每年组织召开两次工作联席会议,总结、研究,推广基层工作经验,部署下一步工作;对各地、各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组织考核等工作。
  工作责任制应规定政府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能范围内承担质量兴市(县)的具体工作。要求各相关部门根据《工作方案》,负责编制本部门、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和具体实施措施,并组织对本部门、本系统质量兴市(县)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年度工作、阶段性工作进行总结,归纳经验,查找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根据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进行具体工作部署。按时参加“质量兴省”工作联席会议,上报信息,积极提出工作建议,认真完成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工作。
  工作责任制应规定下级政府的工作职责是负责当地质量兴市(县)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宣传教育、考核检查等工作,对当地质量兴市(县)工作负总责。下级政府根据《工作方案》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确定当地开展质量兴市(县)工作的总体策略。组织召开当地开展质量兴市(县)工作的联席会议,根据当地工作方案,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量化工作目标,明确责任部门。对质量兴市(县)工作的督促检查,对所辖区域的工作进行年度考核,总结、推广经验,查找、解决问题,并及时向上级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工作责任制应规定工作问责制度。对积极开展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工作效果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因工作失职、渎职,酿成质量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按相关法律法规、党纪政纪进行处理。
  五、巩固成绩,着力增强质量兴市工作的有效性。
  各地要根据质量兴市(县)工作开展的程度和区域经济发展的水平,深化工作机制,立足实际,加强质量、计量、标准、认证等基础工作,不断增强质量兴市工作的有效性,争创全国质量兴市先进市县。2007年省局将开展质量兴市先进市县经验交流和对口帮扶工作,对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有条件的市州要整体开展质量兴市(县)活动。经济相对比较发达还没有开展质量兴县活动的县、区,质监局要积极向政府汇报,提请政府组织实施质量兴县工作;经济相对落后还没有开展质量兴县活动的县、区,要以当地优势产业、前景光明的产业,开展“质量兴业”、“质量兴企”等活动。
  六、加强信息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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