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政府国资委办公室关于确定甘肃省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全省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指定机构的批复
甘肃省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确认甘肃省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全省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指定机构的请示》(甘产交字〔2006〕1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根据《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产权交易机构选择确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发产权〔2004〕252号)和《
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管理的紧急通知》(甘国资产权〔2005〕64号),鉴于你公司已按要求组建了以会员制运行为特征的全省统一的产权交易市场平台,并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办法和交易规则,现正式确定你公司为全省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指定机构。希望你公司按照《甘肃省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会员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产权交易经纪会员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发挥产权交易服务会员的作用,积极主动地为全省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做好各种服务;按照“统一审核资料、统一发布信息,统一组织交易,统一出具交易鉴证”的要求,依法、规范、优质、高效地开展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工作,为全省国企改革和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