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为了保证“强检工作计量器具管理系统”和“计量器具检定软件”的正常运行,请各企业配备懂计算机操作的人员依照本通知要求和说明书进行操作,使用中遇到问题也可与我局直接联系(秦戈,叶福钰,电话:0931-8411705,Email:qing@gszl.gov.cn;)。
三、建档工作的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检建档工作是实现计量工作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手段,是计量事业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既是提高管理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也是各企业适应法制计量管理和规范计量检定、检测行为的需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建档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定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员,落实工作责任制。今后,质监部门将把强检工作计量器具建档作为对企业授权开展内部强制检定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
(二)突出重点,动态监管。将静态档案向动态档案的转化,是本次建档工作重点。各企业务必在建立强检档案的基础之上,创新管理方法,重点探索如何实现强检档案信息的适时更新,在实现强检档案的静态化管理向动态化管理的转化上下功夫,各企业要及时更新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信息,质监部门将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督促企业做好此项工作,从而最终实现对强检工作计量器具的长效动态监管。
(三)加强学习,做好强检计量器具建档工作。在强检建档工作过程中,要加大相关计量法律法规的学习力度,提高计量法制意识和管理水平,企业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计量器具台账制度以及按期送检制度。同时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计量培训,提高强检工作的有效性。
四、建档工作的注意事项
(一)各企业所登录的信息,计量器具所在地区一定要填写为器具实际使用所在的县(市、区),且必须填写到县(市、区)一级,否则该器具所在县(市、区)的计量管理机构就无法看到该计量器具的检定情况。在Excel表格中填写所在地区时不要填汉字,应填写该县区的区划代码。县(市、区)的区位代码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首页\统计标准\区划代码”中查到。
(二)实际检定机构必须填写“企业全称”加“内部检定机构”的形式。如:“兰州高压阀门有限公司”实际检定机构必须填写为“兰州高压阀门有限公司内部检定机构”。
(三)强检计量器具唯一性标识必须填写,否则在数据导入导出时会出现错误。为了防止纯数字的唯一性标识与其他机构出现重复,在填写唯一性标识时必须加上用户名的拼音缩写(见附件2)和其它字母及数字序号。如酒钢集团检定的计量器具在编写唯一性标识时可编写为“JGJTXXXX”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