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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政府国资委关于认真抓好企业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企业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是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一件大事,要在省国资委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企业党委要高度重视,按照省国资委党委提出换届工作的安排意见,精心组织,切实加强领导,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要严格按照《党章》和有关文件的规定,认真组织召开党代会或党员大会,把换届选举的每一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好,圆满完成换届选举任务。
  重点要把握好以下两个环节:
  (一)要严格遵照程序确定候选人。企业党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提名,必须按照规定的提名程序,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一般程序是:由上届委员会提出拟担任下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名额和条件;组织所属党组织或党员酝酿推荐;根据多数党组织或党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上报省国资委党委考察了解;召开全体委员会讨论确定候选人预备名单,报省国资委党委审查;提交新选出的委员会全体会议酝酿,根据多数委员的意见确定人选。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及代表的产生确定程序要按照《党章》和《暂行条例》规定办理。
  (二)要严格换届选举的报批手续。按照党内选举有关规定,在企业党委换届选举前,要向省国资委党委作两次请示报告。第一次是关于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请示。其主要内容包括:召开会议的时间及议程,大会的指导思想,下届党委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还应提出代表名额、指导性比例、提名选举办法等。第二次是关于人事问题的请示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酝酿情况,候选人预备名单、考察材料等。上述第一次请示材料主报省国资委党建工作处(党委组织部),并报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第二次请示材料主报省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并报党建工作处(党委组织部)。企业换届选举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和第一次委员会闭会后,企业党委应当及时向省国资委党委呈报选举情况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选举情况(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每个当选人获得的票数);须报省国资委批准的党的委员会(含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名单;须报上级党组织批准的党的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常委名单;须报上级党组织批准的经同级党的委员会通过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名单。如果上述当选人是经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的候选人预备名单之内的人选,上报备案即可;如当选人为该预备名单之外的人选,要上报省国资委党委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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