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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印发《甘肃省政府国资委关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⒉落实责任分工。各省属企业要依照省委的《实施意见》和国资委的具体办法,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措施,分解任务,明确责任,提出进度要求。

  ⒊加强分类指导。国资委建立省属企业落实《实施纲要》工作联系点,推动企业总结和交流构建惩防体系工作。省属企业加强对本企业惩防体系建设的指导和检查,整体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二十一)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在改革中加强纪检监察工作。2005-2007年,各企业健全纪检监察机构,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兼)职人员,赋予相应的权责,其负责人依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或监事会。省属企业党政领导要支持和保证纪检监察机构认真履行各项职责,从人员配备、工作程序、渠道、手段及保障措施等方面做出规定,建立激励和保护机制,落实纪检监察机构对企业重大问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处分权。

  加强纪检监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2005-2007年,国资委纪委负责组织对省属企业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有条件的企业每年对本系统的纪检监察人员进行培训。加强纪检监察人员与业务人员的双向交流,逐步实现专业知识和职级年龄的优化配置。加强纪检监察制度建设,严明各项工作纪律。

  (二十二)充分发挥纪委组织协调作用

  ⒈协助组织实施。国资委纪委运用反腐败联席会议方式,对构建惩防体系始终加强组织协调。企业纪委协助同级党委抓好构建惩防体系的任务分解和落实,督促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制订、实施具体方案。

  ⒉建立协调机制。企业纪委要建立惩防体系建设的协调工作机制,加强与宣传、组织、人事、审计及经营管理部门的相互协作和配合,定期通报和交流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分析总结,实行动态协调。

  (二十三)形成构建惩防体系的有效工作机制

  ⒈建立责任机制。坚持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005-2006年,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工作规范,提出进度要求,形成责任网络。

  ⒉建立保障机制。2005-2006年,制定并落实构建惩防体系的保障措施,包括组织领导、人员、资金、工作条件和制度保障等。

  ⒊建立考核机制。2006-2007年,研究制定测评指标体系,完善与经营目标考核相统一的督查办法,综合运用检查手段,进行自查、抽查或联查,加强考核测评并与奖惩挂钩,对工作取得实效的给予奖励,对严重失职失误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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