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0年,省属企业形成协调有效的反腐倡廉教育格局。再经过一段时间的思想教育、行为规范和营造氛围,建立自律与他律相辅相成的廉洁从业长效机制。
三、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规范权力运作和从业行为
(八)完善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制度
⒈完善党内监督制度。2005-2007年,依照党内监督条例,制定国资委和省属企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各企业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健全党委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规程,完善企业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规范“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操作程序。2007-2008年,探索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党委参与重大决策的制度建设。到2010年,初步形成党组织工作制度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运行规则相结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⒉健全民主管理制度。2005-2006年,国资委督促省属企业完善厂务公开制度,健全厂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领导人员廉洁承诺制度。2006-2007年,国资委制定省属企业负责人述廉评廉制度。省属企业建立健全述廉评廉、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以及重大事项通报等制度。
⒊完善规范从业行为的制度。2005-2007年,省属企业制定贯彻落实
《从业规定》的实施细则。2007-2010年,省属企业根据国资委落实
《从业规定》的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实施细则。
⒋健全责任追究和惩处制度。2005-2006年,国资委制定《甘肃省省属企业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暂行办法》。2008年,国资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省属企业领导人员党纪政纪处分和重大案件问责等规定。到2010年,国资委逐步建立和完善对省属企业负责人有关经济处罚、组织处理、限制从业资格等规定。省属企业根据国资委的规定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省属企业2005-2006年进一步修改完善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2006-2007年制定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实施细则。2008年研究提出加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
(九)把反腐倡廉要求寓于完善企业决策和经营管理制度中
⒈完善决策规则,规范决策程序。2005-2008年,省属企业建立和完善投资决策、产权交易、资本运营、财务管理、营销采购、工程招投标、重要项目管理、用人管理等决策规则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