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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印发《省政府国资委系统企业党建检查评价办法(2007版)》的通知


  2、分类目标赋分值共500分

  五个分类目标每一类均按100分赋分,并以合理权重分配每类下级子项。

  3、五个分类目标作为对总体目标的修正值使用

  (1)先将分类目标得分加总平均得修正平均值: (2)将总体目标得分与修正平均值加总平均得修正后的总得分:d总= (d总体目标+ )

  4、总体目标奖励、否决项赋分

  (1)在评价的基本分之外,凡企业党委在评价期内获得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的,按照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加10分、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加8分、省政府国资委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加5分,以同一奖项取最高分加计总体目标评价总分之中;获得省政府国资委年度经营业绩特别奖励的加5分。

  (2)凡被评价企业在评价期内发生重大恶性群体上访事件,社会影响恶劣;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受到上级纪检组织部门追究;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后果严重;经营管理不善,企业严重亏损等事件之一的,对企业党组织评先选优和企业党政领导人员晋升实行一票否决,并一次性在总体目标评价得分中扣减15-30分。

  (二)方法与程序

  根据评价工作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主要采取问(问卷调查)、听(听汇报)、测(测评)、访(个别访谈)、查(查资料)、看(看现场)、比(比较)、析(分析)、审(审定)等方法进行,具体按以下九步程序组织检查评价。

  1、制定发放问卷调查表,抽查掌握企业党建工作概况;

  2、听取企业党委关于党建工作情况述职汇报;

  3、在一定范围内召开大会,对企业党委工作认可度进行测评;

  4、根据企业规模、党员数量,分别选取涉及企业班子成员、中层行政管理人员、二级单位党委(总支)书记、普通党员和职工等层次的15-30名干部职工进行个别访谈,深入了解情况;

  5、查阅党建工作运行及取得成效等情况的资料,包括文件、原始记录、各项规章制度、讲话稿、经验材料、工作总结、证书等;

  6、现场察看党建阵地建设及精神文明、企业文化环境氛围以及生产经营现场组织等情况;

  7、调查核实加减分项目,包括调查企业党建工作获得的荣誉,向有关部门核实企业经营业绩、班子考核情况,整体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绩效情况;

  8、汇总检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价,从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提出评价意见;

  9、召开省国资委党委会,专门听取检查评价综合汇报,审定检评结果。

  (三)评价等次确定

  根据总得分,确定等次。评价等次分为A级(优秀)、B级(良好)、C级(合格)、D级(基本合格)、E级(不合格)5个等次。

  1、A级(优秀)等次确定标准:总得分为90-100分(含90分)。

  2、B级(良好)等次确定标准:总得分为80-89分(含80分)。

  3、C级(合格)等次确定标准:总得分70-79分(含70分)。

  4、D级(基本合格)等次确定标准:总得分60-69分(含60分)。

  5、E级(不合格)等次确定标准:总得分59分以下(含59分)。

  六、加强领导,确保实施

  加强企业党建工作四个体系建设,对进一步巩固党建基础建设成果,规范企业党建运行机制,提高党建工作质量,实现省国资委党委“三年三步走”滚动推进规划目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各企业党委一定要高度重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健全完善党建工作四个体系建设的认识水平,切实履行在党的建设工作中“全面负责、确定规划、组织实施、搞好协调”的职责要求,把实施党建工作四个体系建设作为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要认真贯彻落实四个体系的要求,围绕企业党建工作的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安排部署,层层分解任务,严格责任落实,通过抓工作深化、制度落实、载体保证,体系构建,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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