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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印发《省政府国资委系统企业党建检查评价办法(2007版)》的通知


  (3)全面落实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选人用人新机制,能够按照确定用人标准、严格组织考察、完善评价体系、规范选拔程序、加强监督管理的要求,参与企业中层及以上经营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对企业重要经营管理人员的任免,必须经组织人事部门考察并征求纪检监察组织意见,党委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支持董事会和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按照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的要求,全面推进人才强企战略,制定并实施企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建立健全以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培训、考核评价体系和选用标准,积极为各类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使企业成为各类优秀人才的聚集地。

  (4)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党组织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理念,体现尊重人、关心人、理解人、帮助人和培养人的方针;建立党政共同参与、共同负责、共同推进的思想政治工作格局,形成经常性的思想教育机制;坚持先进性要求与广泛性要求相结合、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原则,建立职工思想动态分析制度,针对职工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讲形势、讲政策、讲任务,解疑释惑,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坚持“五必访”制度,做好一人一事的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主题教育活动,不断深化创建文明企业、文明班组、争当文明职工等工作。

  (5)建立完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坚持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办企业的方针,建立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民主评议、民主监督制度;落实了职代会讨论审议企业重大决策、重大改革措施、改制方案以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的规定;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保证职工代表依法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并正确履行职责;深入开展厂务公开工作,切实保障职工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6)有效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加强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每半年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他们工作中的问题,支持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章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认真贯彻《工会法》、《劳动法》,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创造和谐的劳动关系;建立完善帮困救助工作机制,落实帮困救助各项措施,关心困难职工生活;坚持党建带团建,做好推优入党工作,健全青年工作组织,注重团干部培养使用,充分发挥团组织的突击队作用和桥梁纽带作用。

  2、党建基础工作目标(分类目标二)

  (1)组织建设加强。党组织健全,达到两个100%覆盖;党组织(包括二级党委、总支、支部)按期换届选举;党组织在改革发展中不缺位,做到新建企业时同步建立党组织,调整经营管理组织时同步调整党组织设置,基层组织建设得到加强。

  (2)机构设置合理。能够按照精干、高效、协调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置企业党的工作机构,在公司章程或相关协议中明确党组织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条款,党组织的工作机构纳入企业管理编制。

  (3)人员配备到位。按照职工总数的1%的比例配备政工人员,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能够根据稳定队伍、优化结构、提高素质和讲求效率的要求,建立一支年龄结构合理、岗位能力较强的党务工作者队伍。

  (4)经费保障有力。企业党组织活动经费按照省委要求列入企业经费预算,并以本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比例从企业管理费用项下列支;党组织活动经费管理严格,直接用于党的组织建设、党的活动、党员教育与管理、党的宣传和统战工作、党务工作专项调查研究等方面;对涉及党的群众工作的活动经费,能在企业文化建设活动、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等费用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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