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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对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


  二、严密组织此次监督检查工作。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省计量研究院要成立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依据本通知的检查内容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监督检查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质监部门要组织懂专业、懂技术、懂管理的人员参与检查,保证检查质量。去年12月份,省局组织全省质监系统和71户企业进行了《标准》的宣贯,受检企业要严格按照《标准》对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的要求进行充分的准备,以积极认真的态度迎接此次检查。

  三、检查的具体要求:

  (一)时间安排: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咨询和用能单位自查阶段,从2007年5月中旬开始,6月10日前结束。各用能单位要组织专人对照《标准》和能源计量管理、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能源计量器具计量性能、从能源计量数据看节能效果四个方面的检查内容进行自查,并撰写自查报告;期间,质监系统各级计量技术机构要主动上门开展咨询和服务,为用能单位提供能源计量技术咨询和计量检定检测服务;第二阶段为监督检查阶段,从2007年6月中旬开始,8月中旬前结束。各市、州质监局按照监督检查方案组织相关人员深入被检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二)检查的对象:省局印发的《关于在重点行业开展企业节能降耗服务活动的通知》(甘质技监量〔2006〕99号)中确定的71户企业,以及当地所有年耗能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等独立核算的用能单位。

  (三)检查的内容:各用能单位是否按照《标准》要求配备了计量器具,所配备的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情况如何,是否能够正常运行;计量器具检测出的数据是否得到有效的应用;计量器具的管理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能源的有效利用、能源计量管理方面存在哪些问题等。并逐户填写《甘肃省能源计量监督检查评分表》(附表1)和《甘肃省能源计量监督检查数据采集表(一)》(附表2),实行量化考核;各市、州用能单位的能耗情况统一填写在《甘肃省能源计量监督检查数据采集表(二)》(附表3)中,3个附表中未涉及的内容可另作文字说明。

  (四)要结合计量与节能宣传进行检查。在检查能源计量和节能具体情况的同时,还要宣传计量和节能知识,提高全社会的计量意识、节能意识,营造人人参与节能的良好社会氛围。“5.20世界计量日”活动期间,要继续以“计量与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为主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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