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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加强省属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甘肃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加强省属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省属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甘政发〔2007〕54号)精神,切实加强省属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提高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是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为了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体制,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省政府国资委成立了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委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统一领导、组织指挥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研究决定重大事件的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维稳办,承担省政府国资委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履行信息汇总、综合协调和应急处置职能。各省属企业也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机构,由企业主要领导任负责人,配备工作人员,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县级政府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省属各企业要配合所在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二是制定和完善应急管理工作预案。省属各企业要结合企业实际,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工作预案。预案编制要注重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完善。同时,在预案编制修订过程中,要广泛征求、充分尊重职工意见,使预案编制的过程成为宣传教育、动员职工的过程。各企业11月底前将应急管理工作预案报送省国资委应急办公室。

  三是广泛开展应急管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各企业要制定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计划,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多种媒体,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法,普遍开展以应急管理预防、避险、自救和安全知识等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培训,使生产岗位上的员工能够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有关防范和应对措施,提高职工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营造人人关心公共安全、人人学习应急知识的良好氛围

  四是加强信息报送和预警工作。省属各企业要建立健全应急信息报告工作制度和预警体系,增强应急工作的主动性和超前性。要按照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精神,完善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畅通有效的信息报送渠道,及时准确报告信息。在重点单位和要害部门要设立安全员,承担信息报告任务。要随时收集、报送和研判、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紧急重大情况,及时发现和掌握苗头性问题,如有重要情况按规定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尽可能避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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