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积极推动能效标识的应用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组织对国家发布的《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及相关国家强制性标准进行宣贯和培训,扩大能效标识制度的社会影响。依据《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适时开展电(燃)气热水器、家用电器及照明灯具等实施能效标识的产品执行能效标识标准和落实能效标识备案等实施规则情况的专项执法检查,对涉及虚假标注、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能效质量欺诈违法行为,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厉的查处。
七、加强节能减排科学研究,提高技术检测能力和服务能力
一是涉及标准、计量、产品检测、特种设备检定的技术机构要结合自身工作领域和能力,积极开展或参与节能减排方面的技术研究工作,特别是在解决我省企业节能减排行动中存在的技术难点方面力争取得一些成绩。省级技术机构每年要安排几项这方面的研究内容,省局将加强这方面的政策引导。二是有条件的技术机构加快节能减排检验检测项目的能力提升,扩大检验检测范围。
八、加大节能减排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开展节能、减排、降耗、增效活动
(一)宣传政策法规。各级质监部门要围绕我省“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集中宣传节能减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宣传全省质监系统开展节能减排工作所采取的重大举措和收到的成效,宣传国家和省有关节能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二)树立一批先进典型。要及时发现、宣传节能的典型经验和先进实用技术,表彰在节能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以节能、减排、降耗、增效为目标,推进企业广泛采用卓越绩效、精益管理等先进质量管理模式。
(三)曝光一批浪费资源和能源的单位和行为。要组织当地新闻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进行系列报道,提高全社会的节约资源、节能降耗和环保意识。查处和曝光严重浪费能源的行为,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
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局各处(室、局)、各直属事业单位要将节能减排工作纳入日常工作部署考核之中,常思考、常部署、常检查,全力推动全系统节能减排工作取得大的进展。各单位、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进展情况要及时汇总上报省局计量处,省局将适时通报各单位、各部门此项工作的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