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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四)省计量研究院要积极开展企业目前遇到的能源计量方面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的专题研究,力争在电、油、气、水计量器具的在线检测方面取得突破。

  四、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认证认可体系

  一是加强节能、节水和可再生能源产品认证工作。“十一五”期间,国家将编制公布针对家用电器、工业耗能设备、照明器具等终端用能产品以及输配电产品等节能产品;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城镇输供水、农业和园林灌溉等节水产品;太阳能热水器产品、太阳能光伏产品、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产品等可再生能源产品的认证目录和认证规则。2008年底前,国家将推行对电动机、电热水器、彩色电视机;农业灌溉设备、输水管道、便器、水嘴;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光伏等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相关部门要及时掌握认证目录和规则的发布情况,并结合我省实际督促企业及时开展相关产品的认证工作。二是对申请节能减排项目“资质认定”的实验室,开通快速、优先通道,并将具有相关检验检测能力的实验室名单公布在网上,供企业查询。

  五、促进特种设备节能降耗

  (一)国家正在加快制定《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指导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加快制修订《管壳式换热压力容器热工性能测试方法》等8个涉及特种设备能耗指标及其测试方法的相关标准。相关部门要及时全面了解这些管理办法、标准的制修订进度和发布情况,并根据我省实际提出可行的实施办法。

  (二)从设计、制造等生产源头把关,实现“确保安全、降低能耗”的双重目标。在特种设备制造图纸审查中严格把关,将能耗设计指标列入审查范围。凡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要求,不满足能耗设计的产品,不予审查通过,严禁生产企业制造。建立特种设备产品能耗测试和公告制度,引导市场选用节能型特种设备产品。

  (三)开展特种设备运行中的节能降耗工作,对在用锅炉的能耗实施监督。2008年各市州局要组织技术专家选择一两家大中型企业,开展工业锅炉运行工况下热工测试的试点工作,对热效率不达标的在用锅炉,组织专家提供技术服务,取得经验后予以推广,并逐步将能效指标纳入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体系中。

  (四)建立高耗能特种设备的退出机制。对在用锅炉、换热压力容器、电梯等高耗能特种设备,积极推广节能新技术。各市州局要在全面开展锅炉热工测试和电梯等高耗能特种设备能耗测试的基础上,依据已有和即将出台的相关能耗法规、标准,制定各地限制、淘汰高能耗特种设备的目标和分阶段实施计划,上报政府有关部门予以实施。继续开展对使用“土锅炉”、“土压力容器”、简易电梯等不具安全运行且能耗高的非法特种设备的专项整治,在保障安全的同时,节约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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