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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稳步推进税收管理员工作的指导意见

  六是管理与服务相结合,以管理为主的原则。税收管理员应认真履行各项管理职责,在管理过程中体现服务的宗旨和要求,满足纳税人合理的办税需求。
  二、推进税收管理员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以信息化和网络技术为支撑的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
  实施税收管理员制度必须建立信息化支持平台,提高工作效率,主要包括研究提出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的业务需求、开发应用软件、软件的测试和试点、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的推广等工作内容。
  (二)以属地管理为基础,实现科学的税源分类管理体系
  税收管理员属地管理是按照街、乡、镇等行政区域,划分税源管理责任人,建立“人片对应、人户对应”工作机制,由责任人承担指定区域内综合税源管理职责的一种税源户管理制度。属地管理可以有效防止固定区域内漏征、漏管问题的发生。
  分类管理是指在按照行政区域明确属地管理责任的同时,结合市、区、所三级重点税源户划分、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和发票使用情况,针对不同类别的纳税人,确定相应的管理方式并实施管理的过程。具体分类可根据辖区内纳税人的数量、类型、行业、收入、分布等特征,按照经营年限、核算水平、纳税金额、信誉等级情况,将税源户划分为新办税源户、一般税源户、重点税源户和定额定率税源户四大类。在管理方式上,对新办税源户实行经常性管理,责任到户,重点进行纳税辅导、申报审核;对一般税源户依据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警示信息,开展审核比对,引导纳税遵从,重点进行税源管理;对重点税源户实行评估分析管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动态,掌握财务核算成果、分析预测税收收入;对定额定率税源户实行定期巡查、及时调整定额。
  (三)建立税收管理员配套工作制度体系
  税收管理员是基层税务机关分片(行业)管理税源的工作人员。为保证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的正常运行和税收管理员正确履行职责,需要建立四类基本工作制度:
  一是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运行维护、管理类工作制度。包括《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数据管理规定》、《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日常使用维护管理规定》、《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使用权限管理规定》等。
  二是税收管理员工作权限、职责类工作制度。明确税收管理员的基本工作职责和权利。合理确定税收管理员与其他岗位的工作范围,将税收管理员的比对工作定位于当期申报情况与领购、开具、发票信息的审核比对。
  三是税收管理员业务管理类工作制度。它是税收管理员履行职责、处理各类事项应遵守的工作要求,税收管理员业务管理类工作制度的建立将对原有的工作流程进行全面的优化。主要有《税收管理员下户工作规定》、《新开业户管理工作规定》、《分类管理工作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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