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甘肃省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管理制度制订指南》的通知
(甘知字[2003]27号)
各企事业单位:
为规范我省企事业单位专利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专利制度的作用,推动我省企事业单位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管理、保护和利用,促进技术创新、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增强企事业单位技术竞争优势和综合竞争能力。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企事业单位
专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精神,针对我省实际情况制订了《甘肃省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管理制度制订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各企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附件:甘肃省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管理制度制订指南
甘肃省知识产权局
二OO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甘肃省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管理制度制订指南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企事业单位专利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专利制度的作用,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的管理、保护和利用,促进技术创新、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和保护市场竞争优势。特制订本指南。
第二条 各企事业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专利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订专利工作管理办法,完善专利管理工作制度;研究、制订和组织实施专利战略;组织专利评价、评估;处理专利纠纷;提供专利服务;组织开展宣传、培训及业务交流等活动;将专利管理工作纳入科研、生产、经营各个环节之中。
第三条 本指南适用于各企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
第二章 专利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企事业单位应结合实际设立专职或兼职专利工作部门,负责本单位的专利管理工作。
第五条 企事业单位应设立专利工作专项经费,用于企业专利战略研究,专利宣传、培训、奖酬、专利保护事务及专利数据库与专利信息收集利用等费用支出。
第六条 企事业单位应设立专利基金,用于资助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费、发明专利实质审查费、专利代理费、专利申请维护费、专利年费、相关文件印刷及邮购费等专利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