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知识产权局、省工商、省版权局关于在全省举办的大型会展和招商引资活动中开展知识产权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甘知字[2004]20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陇南行署,省直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随着经济全球化步伐的加快和我国加入WTO,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日益受到国内外的重视,并已成为创造新的竞争优势的基础和最有价值的财产形式。为了加强全省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市场行为,依法处理侵权活动,维护经济秩序,净化我省的投资环境,在迎接挑战中促进全省经济的持续增长,2002年兰洽会期间,依据以往会展期间知识产权侵权屡屡发生的实际,省知识产权局、省工商局、省版权局联合协作,由行政执法人员组成了知识产权咨询与监督组,向参展单位和个人提供了专利、商标、版权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并接受投诉,现场依法处理了一批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受到各方面的好评和省内外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为促进全省科技创新和投资软环境的提升起到了积极作用。今年,在总结以往开展此项工作并借鉴外省区在会展期间开展此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自2004年1月1日起实施的《
甘肃省专利保护条例》第
十一条的规定和我省的实际,制定了《关于在我省举办的大型会展和招商引资活动中开展知识产权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经省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在我省举办的大型会展和招商引资活动中开展知识产权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省知识产权局
省工商
省版权局
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关于在我省举办的大型会展和招商引资活动中
开展知识产权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近年来,我省知识产权工作以“三个代表”的思想为指导,以服务于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总体目标为中心,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力度,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六大提出的“要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三个环境”建设的要求,以及适应我国加入WTO后的需要,打击知识产权假冒行为和加大侵权调处力度,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提升我省的贸易信誉和投资环境,促进全省经济持续稳定地健康发展,现就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各级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要强化大型会展和招商引资中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