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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甘肃省委、甘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关于实施“甘肃省青工技能振兴计划”的意见

  3、加强面向青年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各地区、行业职业资格鉴定机构要定期组织主要面向青年技术工人的职业技能鉴定活动,每年适时组织青年技术工人专场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各级团组织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青年技术工人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对符合技术等级晋升条件并经鉴定合格的青年技术工人,劳动保障部门根据有关规定核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要建立“青年高技能人才储备库”,有效配置青年技能人才资源,激发青年技术工人学技成才的热情。
  4、完善激励机制。要把企业青年技术工人的培养纳入本市地、本企业人才建设整体规划。要加大表彰奖励力度,制定专门的奖励政策,并将其纳入企业对职工的奖励体系,特别是在晋职、晋级、升学深造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要以各级各类青年岗位能手的评选表彰为统揽,对参加本计划的优秀青年技术人才进行规范化的表彰和奖励。对在全省性青工技能大赛中获各工种决赛前三名的选手,报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全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对于未达到晋级工作年限要求、但在省级二类以上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青年技术工人,打破青年技术工人学技获证的比例、资历等限制,予以破格晋升技术等级。
  四、实施步骤
  1、领会精神精心部署。2004年6月底以前,各市地、企业团组织要会同有关部门在认真调查企业和青工具体需求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和推进计划,将任务分解到企业、落实到个人。
  2、开展竞赛强力推进。团省委、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科协、省知识产权局将确定部分省级试点单位,先行开展“青工技能振兴计划”工作。各市地团组织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既定实施方案和推进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地组织实施。要逐级确定联系人,动态指导并监督评估计划的实施情况。
  3、把握政策深化提高。各市地要根据省上文件精神,进一步在争取制定政策上狠下功夫,尽量为一线青工成长成才提供政策保证。要加强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召开工作会议,通报检查结果,宣传树立典型等方式,推广各单位在活动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和好做法。
  4、阶段总结力求突破。将年度表彰和阶段性表彰相结合,大力宣传表彰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推动计划的深入开展。
  五、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实施“青工技能振兴计划”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市地、企业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团委、劳动保障局(处)、国资委、科协、知识产权局负责同志组成的组织领导机构,办公室设在各市地团委青工部,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企业团组织要结合国资委系统开展的“职工素质工程”,在青年职工中积极实施“青工技能振兴计划”,各市地所属企业要积极参加所在地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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