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甘肃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甘肃省二00五年度专利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知

  (三)优秀专利发明者评选条件
  1、申请专利在3件以上,在科研及发明创造活动中做出了突出成绩;
  2、本人是专利发明人或主要发明人,在发明的总体技术方案中做出了重要贡献,或在关键技术和技术难题的解决中做出了重大技术创新;
  3、其主要发明已获得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并且不存在专利申请权、专利权权属纠纷。
  (四)专利工作先进企事业单位评选条件
  1、重视专利工作,将专利工作贯穿本单位科研、生产、经营的全过程;
  2、专利工作管理机构健全,配备了必要的专利工作人员;
  3、专利管理和保护制度规范,建立了专利奖酬激励机制;
  4、充分运用专利信息,进行科研开发、研究制定专利战略,有较强的科技创新和市场竞争能力;
  5、专利保护水平和拥有专利的数量、质量显著提高。
  三、申报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所在市、州知识产权局(科技局)申报。
  (二)各市、州知识产权局(科技局)和其他推荐单位经核实情况和初审后,将申报材料报送省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处。
  (三)省直有关部门及中央在甘单位、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省属企业对推荐材料经核实遴选以后可直接将申报材料报送省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处。
  四、评选办法
  (一)省知识产权局设立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和表彰的组织工作。
  (二)各奖项的评选,采取推荐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各市州知识产权局和有关单位,对本地区和本部门申报评选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遴选,经核实情况和初审后,将申报材料报送省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处。
  (三)评审小组对参评单位和个人进行评选,确定获奖单位和个人。
  (四)省知识产权局对评选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分别授予“甘肃省专利系统先进单位” 、“甘肃省专利系统先进工作者”、“甘肃省优秀专利发明者”、“甘肃省企事业专利工作先进单位”称号,颁发奖牌,并进行表彰和奖励。
  五、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表彰活动,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把此次专利工作表彰活动作为推进本地区、本部门知识产权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
  (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申报条件组织本地区、本部门的单位和个人申报。申报表可从省知识产权局网站(www.ipo.gansu.gov.cn)下载。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