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临夏州委、临夏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科技特派员工作的意见
为了认真实施“科教兴州”战略,贯彻落实全省科技特派员试点工作会议精神,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全州各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加快科技成果向生产力、向经济效益的转化,现就全州开展科技特派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开展科技特派员工作的必要性
全面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是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努力从体制上、机制上解决科技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加快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步伐,解决科技人员闲置和科技与现实需求脱节问题的有效途径。为此,学习和借鉴外地经验,按照市场需求和生产需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支持各级各类科技人员、专业人才以科技特派员的身份走向生产一线,成为科技与经济结合的纽带。把科技特派员工作与整村推进、工业强州、项目建设充分结合起来,让学有所长的科技人员到农村、企业去创业发展,开展各类科技服务,推动基层依靠科技实现增产、增效、增收。
二、开展科技特派员工作的内容和方式
从我州实际出发,按照“政府引导、个人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全面开展科技特派员工作。
人员范围:州、县(市)农业、林业、畜牧、工业、科研和技术推广等单位的科技人员和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都应积极主动地参加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
工作形式:到村服务;科技承包;带薪留职创办、领办、帮办企业、实体和科技服务机构。
工作重点:引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开发科技含量高、能源消耗低、经济效益好的新产品;组织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建立各种专业协会,最终实现多种形式的创收、增收,开辟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开展科技特派员工作的政策措施
1、科技特派员服务期限一般为一至三年,鼓励长期服务,服务期满后可以回原岗位工作。
2、全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有责任、有义务到基层担当科技特派员。今后科技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必须要有一年以上科技特派员工作的经历。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科技特派员工作的科技人员不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对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不予聘用。教育、卫生等不宜开展科技特派员活动的单位,要积极开展灵活多样的基层科技服务活动,推进绩效挂钩等体制改革,激励专业人员到基层创业办事。
3、科技特派员在工作期间,机构改革保留编制,保留专业技术职务,优先落实晋级提职,享受各种国家指定的个人待遇方面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