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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转发《财政部、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甘肃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转发《财政部、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财政局、科技局:

  现将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予以转发,因时间紧迫,且名额有限(每年安排数不超过5个),经省财政厅与省科技厅协商,并考虑我省县(市)科技工作基础条件和科技厅已经按照科技部要求做好部分项目准备工作的具体情况,经研究,2005年度由兰州市安宁区、酒泉市安西县、定西市临洮县、临夏州永靖县、张掖市临泽县、天水市秦州区、白银市靖远县作为今年我省申报县。请纳入2005年度项目申报范围的市州财政、科技部门尽快监督有关县区落实相关准备工作,并按照要求,严格审核,认真编制实施方案及项目预算等相关内容,于9月15日前正式拟文附项目文本报省财政厅教科文处、省科技厅各1份,待省财政厅与省科技厅组织评审后,联合行文附项目文本及电子版报科技部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

  计划申报2006年度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的其他市州请尽早做好项目筛选、县区确认等前期工作,并于2006年1月31日前,由项目申报县人民政府在报请市州财政部门和科技部门同意并加注意见后,向省财政厅、科技厅提出申请,经省财政厅、科技厅研究同意后,开始申报准备工作。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反馈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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