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司法鉴定机构参加2009年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
(豫司办〔2009〕7号)
各省辖市司法局,厅直属司法鉴定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机构的能力建设,提高司法鉴定质量,根据司法部关于司法鉴定机构能力验证和认证认可工作的要求,按照《河南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司法鉴定机构参加2008年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豫司办〔2008〕9号)的总体规划,省厅决定组织我省司法鉴定机构参加2009年司法鉴定能力验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验单位:
经省司法厅登记的从事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微量鉴定、声像资料鉴定、计算机司法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全部参加,其中,2008年参加而未通过的司法鉴定机构,今年必须全部参加并且确保全部通过。
二、验证单位: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
三、能力验证项目: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2009年度开展能力验证计划项目包括:血液中常见毒物测定、血液中乙醇含量测定、DNA个体识别、DNA亲权鉴定、伤残程度鉴定、损伤程度鉴定、死亡原因及伤病关系鉴定、精神状态鉴定和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文书鉴定(主要指笔迹鉴定)、痕迹鉴定(主要指指印鉴定)、微量物证鉴定、声像资料鉴定、计算机司法鉴定(主要指电子数据鉴定)。鉴定机构应根据登记的司法鉴定业务类别,选择一项或多项申报。
四、申报时间及方式:各单位务必于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规定的时间内申报结束。今年仍实行各司法鉴定机构直接向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申报的方式,省、市司法行政机关不统一组织。
为便于省厅与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做好沟通工作,请各单位务必于申报结束后将申报情况报告省辖市司法局,(厅直属机构报省厅),由省辖市司法局集中报送省厅。
具体申报时间、申报费用、申报方法以及相关信息、内容和要求等请登陆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网站(http://www.ssfjd.com)查阅或通过电话联系。具体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