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二类精神药品和麻黄素单方制剂生产计划核准;
(7)药品批发企业经营二类精神药品制剂资格审批;
(8)麻黄素购用证明、麻黄素单方制剂购销凭证审批;
(9)药品批发企业经营药用罂粟壳资格审批;
(10)咖啡因、氯胺酮购用证明审批;
(11)医疗用毒性药品生产、收购、供应和配制计划核准;
(12)药品经营企业经营医疗用毒性药品资格审批。
11、审批省内生产企业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对外省生产企业在省内发布广告进行备案。
12、受理中药品种保护申请并进行形式审查,抽样并指定药检所进行检验。
13、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标准复核、临床试验及注册审批,办理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变更或重新注册。
14、指定第二类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医疗机构。
15、审批开办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对开办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核准,负责《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发放、换证、备案、年检、变更。
16、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
17、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审核。
18、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授权的其它事权。
市(州、地)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事权:
1、审批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负责《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企业)的发放、换证、年检、变更。
2、负责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的初审。
3、药品零售企业经营二类精神药品资格审批。
4、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药用罂粟壳资格审批。
5、配合省局进行新药、中药保护品种的现场考核。
6、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审批;
7、癌症病人麻醉药品专用卡审批。
8、审批第一类医疗器械注册,办理注册证变更或重新注册。
9、负责兼营医疗器械的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受理、现场考核及年检。
10、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授权的其它事项。
县(市、区)药品监督管理分局主要事权:
1、零售企业在城乡集贸市场设点的审批。
2、癌症病人麻醉药品专用卡审批。
(三)行政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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