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我省医药企业和药品研发机构实力弱小,缺乏资金投入的实际情况,药监部门要发挥在信息和协调方面的优势,引强入甘,利用他们的资金、技术开发新药。要积极支持和鼓励我省几个骨干企业如奇正集团、佛慈集团、兰药集团、兰州大得利药业、甘肃独一味药业、定西扶正药业、兰州西脉记忆合金股份公司等,尽快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和核心,产、学、研相结合,以我省比较优势为主要方向的自主开发医药新产品的体系,打造“拳头”名牌产品,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六、支持企业改革,扶优扶强,促进整合重组,壮大医药企业的规模和实力。
我省医药产业规模小,企业少而散、实力弱,导致了企业新产品开发能力弱,技术改造能力弱,抵御风险能力弱,市场竞争能力弱。一方面,对在我省投资实施的新建医药生产项目、改扩建项目,要全力扶持,帮助设计、论证,指导达标验收;另一方面,要借对工业企业实施GMP认证的机遇,推进企业结构调整,鼓励和支持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形式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各种形式的收购、兼并、重组,引导企业引资引技,靠大联强。通过整合,科学合理地调整产品剂型结构,集中优势,集中投入,集中改造,重点发展,壮大企业规模和实力。
我们要以商业企业实施GSP认证为契机,完善医药批发企业准入机制和退出机制,发挥市场竞争作用,激活医药流通。对有实力、条件好,能达到现代物流规范要求的企业,要经过验收授予其经营资格,促进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的规模化发展。对达不到基本条件,管理水平低,不能保证药品质量的企业要强制进行行业淘汰。要通过认证、核发许可证等手段,鼓励和支持药品经营企业建设区域性的医药物流配送中心,大力发展乡村连锁经营网点,促使甘肃的药业在网络营销和建立现代医药物流体系中得到壮大发展。
七、深化审批制度改革,转变工作作风,为我省医药经济发展和改革提供优质服务。
一要在实行政务公开、集中审批、实现“一门化”办公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按照《
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对审批事项进行进一步的清理,减少或合并审批项目,简化审批程序;二要充分发挥我局技术中心的力量,为企业项目设计论证、技术改造、开发新品、实施认证等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三要注重发挥省药学会和各地药学会的交流、沟通、咨询、服务职能,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在企业选项目、引资引技、改制重组等多方面,牵线搭桥,出主意,想办法,为企业改革排忧解难,帮助和引导企业做大做强;四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廉洁自律,为我省医药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