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处全面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组织和督查工作,主要职责是制定全省的具体行动计划,组织各地实施并督查各地区执行情况,协调专项行动中的问题,组织重大案件查处的统一行动和联合办案,汇总各地区专项检查材料,总结上报我省专项行动材料。
2、各市、州、地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辖区内专项行动的具体计划,并负责实施。主要职责是根据辖区实际制定具体行动计划,至少包括具体的检查目标、任务分解、人员配备、实施过程、日程安排、责任考核等内容;实施执法检查活动,总结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工作并向省局上报专项行动总结材料。
3、省医疗器械质量检测站配合做好专项行动中相关医疗器械产品的监督检验工作;配合做好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产品的质量监控工作。主要职责是按照省局下达的医疗器械监督抽验指导意见,及时做好各地监督抽验品种的检验和检验结果的上报。
三、专项行动的工作内容
一是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的产品是否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查处无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产品,包括超范围生产、经营的产品。二是加强对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的市场整顿和质量监控。三是对各类、各级医疗机构使用的医疗器械以及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用后毁形情况进行检查。
(一)重点检查的产品和领域
1、凡是列入《国家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目录》(见附件1)的医疗器械,以及助听器、隐形眼睛、一次性使用输注泵、合成树脂牙、射频消融治疗仪、高频电刀、激光治疗设备一并列为此次专项检查重点品种(以上包括进口产品)。
2、对上述产品的生产企业、经营和使用单位均应进行全面检查。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将兰州、天水、平凉、武威、陇南列为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督查地区,上述五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对辖区内医疗器械经营较为集中的区域,经营规模较大或经营产品辐射全市、全省影响力较大的单位,作为专项检查的重点;各市、州、地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将农村基层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经营、使用情况列为检查的重点。
3、对隐形眼镜重点检查产品的合法性。同时,对辖区内隐形眼镜的经营验配单位做好全面的调查摸底,为下一步实施凭证经营打好基础。
(二)产品重点检查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