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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药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药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甘食药监办[2004]30号)


各市、州、地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五一”黄金周即将到来,为确保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通知精神,现将做好节日期间药品市场监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工作

  “五一”黄金周期间,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基层、街头和农村乡镇,广泛宣传药品监管政策法规和科学合理用药知识。要通过普及有关法律法规知识,使生产企业明确企业作为药品质量第一责任人,应当依法守信经营。要通过宣传,让“药品放心工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全社会广大人民群众更加关注药品监管工作。

  二、开展药品市场专项检查工作

  要结合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及实施“药品放心工程”中暴露出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组织有效的检查。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旅游景点、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市场进行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对那些乘节日期间向农村销售假劣药品的不法分子,要依法从重从快处理。要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有关药品质量方面的问题,对群众和社会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查处,不得推诿和拖延。对于正在查处的假劣药品大案、要案,在“五一”黄金周期间仍要抓紧办理。

  三、做好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五一”黄金周期间,要克服麻痹思想,明确责任,密切配合,确保应急机构高效运转。一旦辖区内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故,要按照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规定,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并在第一时间报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加强值班工作

  “五一”黄金周期间,各单位必须加强值班工作,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在岗,值班电话必须保持信息畅通,发生紧急事件必须立即上报,不得拖延。各单位请于4月29日18时前,将本单位“五一”黄金周期间值班安排报省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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