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04年度全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验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甘食药监械[2004]28号)
各市(州、地)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医疗器械质量检测站:
为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器械产品的质量监督,根据我局下发的《关于开展2004年全省药品、医疗器械抽验工作的通知》(甘药监市[2004]43号)的有关要求,我局制订了《2004年全省医疗器械监督抽验工作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在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验工作中执行。监督抽验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医疗器械处。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2004年度全省医疗器械监督抽验工作指导意见
医疗器械监督抽验分为评价性抽验和针对性抽验。评价性抽验包括计划抽验和专项抽验;针对性抽验包括监督检查抽验、质量投诉、举报、质量跟踪抽验等。2004年医疗器械监督抽验工作以针对性抽验为主,评价性抽验为辅,监督抽验与国家计划抽验相结合,实行抽样与检验相分离。
一、监督抽验原则:
医疗器械监督抽验工作与日常检查、专项整治相结合。根据我省医疗器械质量检测能力,本年度实施监督抽验的品种暂以本文确定的抽验品种为主。省局根据市场情况和监督需要,可区别安排本年度评价性抽验计划。
二、抽验范围:
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活动中,对有质量投诉、举报或质量监督抽查中有不合格记录、产品质量可疑、质量管理混乱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抽验。
三、监督抽验品种及数量:
针对性抽验(日常监督抽样)以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器械产品为主,具体抽验品种及数量见(附表1)(点击下载)。
四、监督抽样工作程序:
(一)两名以上监督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活动中,对发现产品质量可疑,包装标识内外不一、管理混乱、有抽验不合格记录及质量投诉等情况,应进行现场抽样。
(二)现场抽样后依据样品外包装标识,填写“医疗器械抽样记录及凭证”(附表2)(点击下载),经双方确认后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