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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04年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三)所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质量,是否达到了管辖正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程序合法、定性准确、处罚恰当、手续完备、案卷归档的要求(见《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处罚案件质量评分标准》)。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是否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

  (四)告知、陈述申辩、听证、行政复议等涉及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程序是否执行,有无不履行告知义务、对当事人陈述申辩不处理不答复,对当事人听证、复议申请不受理或不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的情况。

  (五)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准备工作如何,自行制定的涉及行政许可内容的文件是否进行了清理,许可项目和许可条件是否有法律依据,许可是否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程序,是否落实了集中受理、许可公示、一次告知、限时办结、首问责任制等制度。

  (六)是否执行了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

  三、执法检查的时间、方法和步骤

  执法检查工作从6月份开始,到年底结束。第一阶段为自查阶段(2004年6月5日至7月底)。由各级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直属单位和机关各处(室)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进行全面、认真的自查自纠,并写出自查报告。第二阶段为实地检查阶段(2004年8月至年底)。按照省局的工作安排,派出检查组,分赴各市、州和部分县药品监督管理分局有针对性的检查或抽查。实地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检查执法文书、执法档案、深入基层检查、重点案件跟踪检查、听取相对人意见等方法进行。检查结束后,由检查组汇总情况,形成检查工作综合报告,并对执法中好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

  四、执法检查的组织领导

  省局成立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部署执法检查工作,决定执法检查中的有关事项。省局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长:张亚生

  副组长:丁永辉、王海燕、刘铁章、陈印水

  成员:姚念文、申秀云、王忠习、叶文华、柴吉民、宋保才、闫小瑞、薛怀栓

  领导小组下设办事机构,由政策法规室负责执法检查的情况收集、汇总等具体工作。各市、州药监局可根据执法检查工作的需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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