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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04年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04年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甘食药监办[2004]74号)


各市、州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执法活动的层级监督和自我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04年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2004年执法检查的要求,对本年度执法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法检查的指导思想和目的

  此次执法检查是贯彻落实2004年全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和处以上领导干部“营造环境、服务发展”培训班精神,了解本系统实施《药品管理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检查执法办案质量,加强对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执法活动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依法履行或怠于履行职责、乱罚款、乱审批等问题,加强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教育,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的责任意识,做到守土有责,提高本系统依法行政水平,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二、执法检查的重点和内容

  本次执法检查以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文书、行政许可法实施前的准备工作为重点,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一)日常监督检查是否到位,对城镇行政相对人的检查覆盖面是否达到100%,对乡以下行政相对人的日常监督检查是否过半。对发现的问题是否按照相关规定作了处理。

  (二)对举报、投诉案件,移送和上级交办查处的事项,以及药(械)质量抽验不合格的问题,是否逐一及时调查核实或立案查处。有无不及时受理、不及时处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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