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举办实施中药材GAP培训研讨会的通知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举办实施中药材GAP培训研讨会的通知
(甘食药监函[2004]19号)


各市、州药品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GAP)是国家规范中药材生产,保证其质量管理的重要法规,是中药材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循执行的基本准则。为加快中药材GAP全面实施,推动我省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我局决定举办实施中药材GAP培训研讨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1、各市、州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工作人员1名;

  2、2003年《中药材GAP培训班》报名人员;

  3、中药材生产(种植)药源基地负责人及技术人员;

  4、中药生产企业的厂长、经理、总工及技术人员;

  5、有意于参与中药材GAP工作的相关人员。

  二、研讨培训内容

  1、中药材GAP及其实施;

  2、中药材资源的产业开发;

  3、甘肃中药材资源概况介绍;

  4、中药材生产的田间质量控制与规范化栽培;

  5、中药材的采收加工;

  6、中药材的质量标准研究;

  7、中药材GAP种植的病虫害综合防治;

  8、中药材GAP种植的施肥原则和方法;

  9、中药材GAP实施中软件管理及操作规程(SOP)的制定;

  10、中药材GAP药源基地环境选择;

  11、中药材GAP药源基地建设与管理。

  三、会议地点

  省委党校读书楼(兰州市安宁区健康路6号)。

  四、会议时间

  2004年7月17日-20日,16日下午报到。

  五、其它事宜

  1、请各市、州药监局通知和组织辖区内参会人员;

  2、参会人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3、会务费、资料费480元/人。

  联系:药品安全监管处 崔 强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