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举办实施中药材GAP培训研讨会的通知
(甘食药监函[2004]19号)
各市、州药品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
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GAP)是国家规范中药材生产,保证其质量管理的重要法规,是中药材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循执行的基本准则。为加快中药材GAP全面实施,推动我省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我局决定举办实施中药材GAP培训研讨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1、各市、州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工作人员1名;
2、2003年《中药材GAP培训班》报名人员;
3、中药材生产(种植)药源基地负责人及技术人员;
4、中药生产企业的厂长、经理、总工及技术人员;
5、有意于参与中药材GAP工作的相关人员。
二、研讨培训内容
1、中药材GAP及其实施;
2、中药材资源的产业开发;
3、甘肃中药材资源概况介绍;
4、中药材生产的田间质量控制与规范化栽培;
5、中药材的采收加工;
6、中药材的质量标准研究;
7、中药材GAP种植的病虫害综合防治;
8、中药材GAP种植的施肥原则和方法;
9、中药材GAP实施中软件管理及操作规程(SOP)的制定;
10、中药材GAP药源基地环境选择;
11、中药材GAP药源基地建设与管理。
三、会议地点
省委党校读书楼(兰州市安宁区健康路6号)。
四、会议时间
2004年7月17日-20日,16日下午报到。
五、其它事宜
1、请各市、州药监局通知和组织辖区内参会人员;
2、参会人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3、会务费、资料费480元/人。
联系:药品安全监管处 崔 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