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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参加“双鹤杯”全国医药好新闻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参加“双鹤杯”全国医药好新闻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甘食药监函[2004]22号)


各市、州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认真宣传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宣传我国医药行业中的新闻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促进医药事业健康发展,表彰广大新闻工作者在我国医药监管和医药经济宣传报道中取得的成绩,中国医药报刊协会、中国医药报、《中国药品监管》杂志、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年鉴将共同举办“双鹤杯”全国医药好新闻奖评选活动。此项活动由中国医药报刊协会、中国医药报承办,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协办。本次活动获奖作品总数为15件,获奖者将获得奖牌、证书和奖金。全部获奖作品将汇编出版《“双鹤杯”全国医药好新闻获奖作品集》。参评作品报送截止日期为8月20日,颁奖仪式拟定于11月8日(中国记者节)在北京举行。本次活动评选办公室设在中国医药报社。中国医药报刊协会对获奖作品享有相关的使用权利,评选办公室负责解释。
  请各单位务必于7月31日前按评选要求(见附件一)将参评作品报省局办公室进行初评。各单位报送参评作品时,须同时填报参评作品推荐表(见附件二)。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四年七月十五日

  附件一:
  “双鹤杯”全国医药好新闻奖评选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2003年7月30日至2004年7月30日期间,在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发表的医药报道,包括消息、言论、通讯(含特写、调查报告)、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等。
  二、评选条件
  1、参加评选的作品必须符合党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方针、政策,作品主题鲜明,文字精练,内容真实准确,时效性强,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对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和医药事业的发展有积极作用。
  2、内容真实,主题鲜明,形式新颖,文字生动,时效性强,社会效果好。
  3、字数要求:消息在1000字以内,言论在2000字以内,通讯在3000字以内。重视现场短新闻,对于特别优秀的作品,字数可适当放宽。
  4、参评作者署名人数以刊出时的人数、排序为准,送评时不得随意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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