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突出重点,建立健全基本制度,规范行政行为
行政决策、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都要充分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维护法制统一,确保政令畅通。现阶段要突出重点,抓紧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凡属行政审批事项,都要实行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许可决定,集中审批;其中承担行政审批事项较少的县(市、区)分局,可指定专人办理,定期轮岗。凡是具有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日常监督检查职能的行政机关,具有药品检验、质量检测、技术咨询等社会服务职能的其他组织,都要实行政务公开,向社会公示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办事内容、条件、程序和投诉渠道。公开的内容要合法、完整、规范、具体,并要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法定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将行政监督管理工作自觉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
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许可制度。制定行政许可程序,修订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建立行政许可档案,落实行政许可一次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行政许可责任制度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继续推进审批制度改革,贯彻实施
行政许可法,减少审批项目,减少审批环节,规范行政许可行为,研究创新监管方式。
三是进一步完善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修订执法责任制规定,调整执法责任制内容,制定考核办法和评议考核制度,编印行政处罚法律适用细则,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在全系统建立健全以行政首长责任制为核心的执法体系。
四、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
落实《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涉及行政工作的各个方面。各单位要围绕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目标,将依法行政贯穿于监管工作的全过程。各级主要领导要担负起贯彻实施《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机关各处室要明确工作任务,担负起牵头、协调和具体工作责任,相互配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各单位要将贯彻《纲要》的进展情况和规划及实施意见(或工作方案)制定情况,于9月10日以前书面报告省局。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四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