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规章制度,依法管好用好重点建设项目档案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不断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领导,将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列入有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并制定了相应的业务标准和规范,为做好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1号)和《
甘肃省档案管理条例》(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9号),认真贯彻执行《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甘肃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办法》(2002年7月9日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27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积极营造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要根据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制管理等新规定,完善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档案业务建设的标准规范。各重点建设项目单位要把项目建设文件材料的收集、保管、整理和归档纳入项目建设计划之中,纳入项目建设承包合同之中,纳入有关人员的岗位责任制之中,纳入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之中。各级档案、发展计划和建设部门要加强档案行政执法力度,重点督促检查建设项目法人对档案工作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和安全保管的情况以及档案工作与项目建设同步进行的情况等,对造成档案材料丢失、损毁或将档案据为已有的人和事,要依法进行严肃查处,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对档案管理混乱的项目建设单位,要限期整改,造成档案损失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三、坚持抓好收集、保管、利用三个关键环节,进一步提高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整体水平
各地各部门和重点项目建设单位要把档案管理纳入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的全过程,做到与项目的开工同步,与项目的进展同步,与项目的竣工验收同步。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都要确定一名领导分管档案工作,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并以建设项目法人为主导,构建完善的档案管理网络系统。要认真落实档案人员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的制度,落实档案验收标准,确保建设项目从筹划立项到竣工验收各环节所产生应归档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和真实准确。各重点项目建设单位要根据档案的多少,配备防火、防盗、防鼠、防潮、防尘、防光的库房和铁制档案柜架, 以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保管。要按照国家和省上有关规定对档案进行科学的分类、整理和编目,实现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对档案不完整不齐全、整理不系统不规范的,要明确指出问题,限期整改达标。要根据重点建设项目进展的需要,积极主动地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重点建设项目工作提供及时、准确的档案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