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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要求上报“印鉴卡”使用单位的通知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要求上报“印鉴卡”使用单位的通知
(甘食药监函[2004]29号)


各市(州)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的监督管理,准确掌握全省医疗机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的使用情况,现要求你局将换卡后的“印鉴卡”登记情况用Excel表(见附表,可从省局网站下载),于2004年9月10日之前以电子文本形式上报省局药品安全监管处(E-mail:cuiqiang@gsda.gov.cn)。

  要求:

  1、医疗机构级别中县以下的注明中心卫生院、卫生院、计生站。

  2、各局辖区内的“印鉴卡”变动情况应及时上报我局药品安全监管处。

  附件:医疗机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使用情况登记表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四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医疗机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使用情况登记表

序号医疗机构名称级别印鉴卡负责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麻醉药品供应企业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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