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医疗机构制剂品种整顿并换发统一批准文号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甘食药监注[2004]259号)
各市、州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所,省药品检验所,省局直管医疗机构:
鉴于医疗机构制剂品种整顿并换发统一批准文号工作已接近尾声,为保证整顿并换发统一批准文号工作的圆满完成和新旧批准文号、包装标签说明书更换工作的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整顿和换发批准文号工作中,凡已换发批准文号的制剂品种,于2005年6月31日前完成新旧包装标签使用说明书的更换,自2005年7月1日起不得使用原批准文号和包装标签使用说明书。
二、质量标准收载于国家药品标准和省以上制剂规范或手册的品种,执行原标准;自拟处方的制剂品种,自2005年7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