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举办2005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甘食药监人函[2005]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每年须自觉参加继续教育,并完成规定的学分。我局定于3月中旬在兰州举办2005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主要学习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药品监测和给药个体化、失眠及其药物的治疗、抗菌药临床合理运用、高效液相色谱法在药物分析中的应用、中药指纹图谱的研究概述等内容。
二、培训对象:
2004年取得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
三、培训时间、地点及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