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工 作 任 务、 目 标
| 牵头单位
| 参加
单位
| 分管
领导
|
二
领
导
干
部
廉
洁
自
律
工
作
| 10、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省局党组提出的“五不准规定”,坚决贯彻省委提出的“发展抓项目、改革抓企业、保证抓党建”的重大决策,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在严肃执纪的同时加大组织处理力度。
| 驻局纪检组监察室
| 各市州局、直属各单位、
| 张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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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对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一律先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跑官要官”的,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调整岗位、撤销提拔任用等处理;对“跑官要官”制止不力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的,要严肃追究责任;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要辞去领导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责令辞职,并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敛钱财的,要严肃查处;参与赌博的,应予以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对到国(境)外赌博的、利用贪污挪用公款等犯罪所得款赌博的,要从严惩处,对因赌博索取、收受贿赂的,要从重处罚。
| 驻局纪检组监察室
人事教育处
| 各市州局、直属各单位
| 张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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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抓好市、州局以下领导下部的廉洁自律。不得与民争利、侵占群众利益;不得推诿拖拉、敷衍塞责;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不得强迫命令、欺压群众。对基层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行政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严肃处理。
| 各市州局纪检组
| 局机关党委
| 各市、州局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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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注意纠正和查处领导干部在住房、公款吃喝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 驻局纪检组监察室
| 办公室
财务处
| 刘铁章
|
三
纠
正
不
正
之
风
工
作
| 14、严格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准入标准和市场监管,加强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进一步打击制假售假、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 食品协调监察处
医疗器械处、药品市场监督处
| 各市州局
| 丁永辉
王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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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加强招投标企业数据库管理。严格对药品招标采购中介代理机构的认定。做好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的相关工作。
| 药品市场监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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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永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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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联合有关部门开展药品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坚决纠正药品违法广告屡禁不止的现象。
| 药品市场监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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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永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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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统一管理,纠正以行政管理相对人为对象的乱办班、乱收费问题,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
| 人事教育处
| 局各业务处
| 张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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